司法所的职能
发布时间:2017-06-28 13:52 文章发布者:法规处 浏览次数:28
问:司法所的职能
答:司法部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》的通知(2009年11月26日)中规定司法所承担以下九项司法行政职能:
1.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,参与调解疑难、复杂民间纠纷;
2.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、教育和帮助;
3.开展法律援助工作,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
4.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;
5.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
6.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,为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;
7.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;
8.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
9.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。
答:司法部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》的通知(2009年11月26日)中规定司法所承担以下九项司法行政职能:
1.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,参与调解疑难、复杂民间纠纷;
2.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、教育和帮助;
3.开展法律援助工作,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
4.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;
5.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
6.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,为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;
7.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;
8.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
9.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。